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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山东省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3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煤炭科学技术创新发展,调动全省煤炭行业广大科学技术人员从事煤炭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积极性,经相关部门备案批准,根据《山东省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规定,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科技事业,并经 或上级部门组织鉴定在业务工作中取得了下列突出贡献的科技成果:

(一)科技成果项目有新的思路和见解,科技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或者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

(二)科技成果在实践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未获得过奖项的科技成果项目(不包括设区的市级及以下奖励)。

二、申报程序

(一)独立完成的项目由完成单位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申报。

(二)申报单位需填写《山东省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见附件),并附以下材料:

1.科技成果研究报告(包括著作、软件著作、光盘、论文和有关刊物);

2.工作报告,说明项目立项和工作开展情况;

3.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评审报告、技术评估报告,如果是专利项目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4.科技成果查新报告;

5.新产品应有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产品标准和由具备资质的产品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

6.工业性试验(运行)报告(不少于半年工业性试验);

7.煤炭工业软科学应用报告;软件产品还应有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

8.已获经济效益证明(有财务公章的证明);

9.用户使用或社会效益证明。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近两年完成的研究项目,即2022-2023年期间完成的项目。

(二)附件材料按顺序排列、加上目录及页码与申报书一并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 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学会邮箱。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支持措施

 各申报单位应结合现有科技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入选对象给予重点支持。

    联系人:宋雯静  尹旭   

    电话:0531-85685213

    邮箱:sdmtxh@163.com    邮编:250031

    地址:山东济南天桥区堤口路141号   

   

    附件:山东省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2023年6月12日

附件:山东省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doc

关于评选2023年度山东省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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