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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及转发山东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关于在新兴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试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9 浏览次数:

文件

鲁煤学字〔2018〕17号

关于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及转发山东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关于在新兴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试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专业委员会及相关单位:

为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激励引导科技人才职业发展、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加快科技队伍的建设,全面推动煤炭及相关行业的新旧动能转换,结合山东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关于在新兴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试点的通知》(鲁老科协发〔2018〕14号)要求,经 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 职称评审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

组长:杨传印 党支部书记、秘书长

副组长:孙鲁东 工业信息化专委会主任

副组长:付小敏 总工程师专委会主任

副组长:王怀洪 煤田地质专委会主任

成员:高飞、董元柯、陈春红、王聪等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 秘书处,由高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董元柯、陈春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二、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经研究,由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实施新兴经济体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试点工作。设置试点单位4个分别是兖矿集团、山东能源枣矿集团、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和山东能源临矿集团。每个试点单位申报名额限10人,包括正高级工程师2人,副高级工程师3人,中级工程师5人。

职称评审委员会免费为试点单位会员提供评审服务,相关评定费用由山东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正高级600元、副高级500元和中级400元。

三、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在新兴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试点的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对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进行统一申报。

请于2018年10月20日前,按要求规范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详见鲁老科协发〔2018〕14号通知,附件7)。

请于2018年10月25日前上报评审材料、工作总结以及所认定的初级职称备案资料和推荐晋升中、高级职称的申报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sdmtxhzcpd@163.com,并将材料按照要求和顺序装订一式两份,报送至 (山东省济南市堤口路141号)。

有关事宜请联系 秘书处

联系人:高 飞,电话:0531- 85685213

董元柯,电话:13455175679

陈春红,电话:18705315505

附件1:鲁老科协发[2018]14号《关于在新兴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试点的通知》.docx

附件2:年度申报新兴经济和社会组织职称花名册.doc

附件3:山东省老科协新兴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职称评定承诺书.doc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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